长宁区劳动仲裁电话(长宁区劳动仲裁电话几点钟)

长宁区劳动仲裁电话

简介

长宁区劳动仲裁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独立仲裁机构,负责处理长宁区发生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调查取证、组织开庭审理、作出裁决等工作。

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愚园路1058弄1号

电话:021-62798100

传真:021-62798101

邮箱:cnlzdcc@sh.gov.cn

受理范围

长宁区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以下劳动争议案件:

工资纠纷

社会保险纠纷

工伤赔偿纠纷

劳动合同纠纷

解除劳动合同纠纷

工时制度纠纷

休假制度纠纷

申请仲裁

申请人可以亲自、委托代理人或邮寄方式向长宁区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电话、传真);

仲裁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证据清单及复印件或电子版;

其他相关材料。

仲裁程序

立案审查:

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后,对申请人的资格、仲裁请求是否符合受理条件进行审查。

送达:

仲裁委员会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组织开庭:

仲裁委员会择期开庭审理案件,双方当事人均应出庭。

调查取证:

仲裁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调查取证,包括询问当事人、证人、勘验现场等。

调解:

仲裁委员会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可以进行调解。

裁决:

仲裁委员会根据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作出裁决。裁决书应当载明裁决结果、理由和当事人的权利救济途径。

裁决效力和执行

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履行裁决。如果当事人不履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注意事项

申请仲裁时,当事人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据。

仲裁过程中,当事人应当积极配合,尊重仲裁委员会的权威。

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当事人不得再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