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第25条(公司法第25条第二款)

简介

公司法第 25 条是中国《公司法》中的重要条款,规定了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和缴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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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

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人民币 3 万元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人民币 10 万元

两年以上无亏损且最近一年净资产额不低于 3000 万元的上市公司:人民币 50 万元

2. 缴纳方式

实缴资本:公司成立时,股东必须缴纳的注册资本

实缴期限:公司成立后两年内付清全部注册资本

3. 缴纳方式的例外

在以下情况下,可以采用分期缴纳方式:

设立大型投资项目或技术改造项目,需要分期投资的

设立高科技企业、初创企业,需要分期投入研发经费的

4. 后续增资

公司成立后,股东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增资,但增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最低限额。

5. 违反规定的后果

违反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或缴纳方式规定,将受到法律制裁,包括:

公司不能合法成立

股东承担出资责任

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或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