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劳动仲裁
简介
大同市劳动仲裁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地位的仲裁机构,负责受理和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受理范围
大同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以下范围内的劳动争议案件: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的支付
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工伤赔偿
劳动报酬
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
培训
申请程序
申请劳动仲裁需要符合以下程序:1.
申请期限:
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 2.
申请方式:
当事人可以亲自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书,也可以邮寄申请书。 3.
申请书内容:
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姓名、性别、职业、住所、联系方式、被申请人姓名或名称、住所、联系方式、仲裁请求和事实理据。 4.
受理条件:
劳动仲裁委员会审查申请书后,符合受理条件的将予以受理。
仲裁程序
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后,将进行以下程序:1.
审查材料:
审查申请书、证据材料,决定是否立案。 2.
指定仲裁员:
指定一名或者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 3.
调查取证:
调查取证,听取双方当事人陈述和质证。 4.
调解:
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主持调解,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5.
裁决:
调解不成的,仲裁庭将依法作出裁决。
裁决书的效力
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书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履行。
不服裁决的救济途径
当事人不服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联系方式
大同市劳动仲裁委员会 地址:大同市平城区南街盛华大厦702室 电话:0352-2048171 传真:0352-2048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