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第九条(劳动法第九条内容解读)

劳动法第九条

简介

《劳动法》第九条规定了劳动者的休息权,明确了劳动者享有国家规定的劳动时间和休息时间,并对延长工作时间的条件作出了限制。

一、休息权的含义

休息权是指劳动者在一定时间内免于劳动,以恢复体力和精力,保持身心健康。

二、劳动时间的规定

1. 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 2. 劳动者每天至少休息十二小时。 3. 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三、休息时间的规定

1. 劳动者每工作满一个小时应当休息十分钟。 2.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劳动者连续工作超过四小时。 3. 劳动者连续工作超过四小时的,应当安排半小时以上的休息时间。

四、延长工作时间的条件

1. 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同意,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前提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2.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其规定执行。

五、休息权的保障

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安排劳动者工作。劳动者有权对用人单位侵犯其休息权的行为依法提出投诉、举报。

**劳动法第九条****简介**《劳动法》第九条规定了劳动者的休息权,明确了劳动者享有国家规定的劳动时间和休息时间,并对延长工作时间的条件作出了限制。**一、休息权的含义**休息权是指劳动者在一定时间内免于劳动,以恢复体力和精力,保持身心健康。**二、劳动时间的规定**1. 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 2. 劳动者每天至少休息十二小时。 3. 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三、休息时间的规定**1. 劳动者每工作满一个小时应当休息十分钟。 2.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劳动者连续工作超过四小时。 3. 劳动者连续工作超过四小时的,应当安排半小时以上的休息时间。**四、延长工作时间的条件**1. 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同意,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前提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2.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其规定执行。**五、休息权的保障**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安排劳动者工作。劳动者有权对用人单位侵犯其休息权的行为依法提出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