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仲裁未签订劳动合同申请书)

劳动仲裁未签订劳动合同

简介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劳动合同的签订对于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维护用人单位的正当利益至关重要。然而,在实践中,仍存在部分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当未签订劳动合同出现劳动纠纷时,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受理条件

劳动仲裁对劳动合同纠纷的受理有以下条件:

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劳动者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工伤赔偿等劳动争议向用人单位提出调解申请;

申请调解后30日内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达成调解协议。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认定

劳动仲裁委员会在受理劳动仲裁案件时,对于劳动者主张存在劳动关系,而用人单位否认的,将根据以下证据综合认定:

工资支付凭证;

考勤记录;

劳动保险缴纳记录;

工作证或工作牌;

岗位安排和工作任务等。

仲裁处理

如果劳动仲裁委员会认定存在劳动关系,但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将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确认劳动关系的存在;

责令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和有关规定,补发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相应待遇,包括工资、社会保险等;

可酌情对用人单位处以罚款。

注意事项

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时,应及时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

保存好与工作相关的证据,以便仲裁时提供。

签订劳动合同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劳动者应主动要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仔细审查合同内容。

结语

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不仅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给用人单位带来了法律风险。劳动者应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应自觉遵守法律规定,与劳动者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