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股东代表诉讼制度### 一、 简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了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旨在保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免受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控股股东的侵害。该制度赋予符合条件的股东以代表公司名义提起诉讼的权利,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二、 适用情形#### 2.1 起诉对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2 违法行为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
损害公司利益#### 2.3 具体行为表现 (举例说明,非穷尽性列举)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例如:
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与公司进行利益输送
不当处置公司财产
未尽力履行职责,导致公司遭受损失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滥用股东权利,例如:
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
违规占用公司资金
违规担保
操纵公司交易### 三、 起诉条件#### 3.1 原告资格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 3.2 被告资格
对公司造成损害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对公司造成损害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3.3 其他条件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未依法履行职责
股东已向董事会、监事会提出书面请求,但自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得到答复,或者董事会、监事会作出的决定损害公司利益### 四、 诉讼程序
起诉:符合条件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审理:人民法院对股东代表诉讼进行审理,并根据案件的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
执行:判决生效后,如果被告不履行义务,原告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五、 意义和影响《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是保障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保障。它为中小股东提供了维权途径,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六、 注意事项
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有一定的适用门槛,并非所有情况下都可以适用。
股东在提起诉讼前,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准备好充分的证据材料。
建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Disclaimer: This article provides a general understanding of Article 184 of the Company Law of China and is for informational purposes only. It is not intended to be and should not be construed as legal advice. You should consult with a qualified legal professional for any legal questions or issu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