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途径,光明区有专门的劳动仲裁机构负责处理劳动争议案件。
一、光明区劳动仲裁委员会
1. 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光明大道3233号(光明区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四楼)
2. 联系方式
电话:0755-27995535
传真:0755-27995536
3. 受理范围
因劳动合同、工资、社保、工伤赔偿等产生的劳动争议
因解除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其他依法应当通过仲裁解决的劳动争议
二、办理流程
1. 提交仲裁申请
申请人填写《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并提供相关材料
材料包括:身份证、劳动合同、工资单、证据材料等
申请人可以自行提交,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提交
2. 仲裁立案
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审查材料是否齐全
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人补充完善
3. 开庭审理
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并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和地点
开庭时,双方当事人陈述意见,提供证据
仲裁员依法查明事实,适用法律,进行调解或裁决
4. 仲裁裁决
仲裁庭经审理后,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裁决
裁决书自送达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应自觉履行
三、注意事项
仲裁申请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仲裁申请应提供详实的证据材料
当事人应积极配合仲裁庭的调查取证工作
裁决书生效后,当事人应自觉履行,如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