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对劳动关系的定义(劳动法关系的构成要素)

劳动法对劳动关系的定义

简介

劳动关系是劳动法中最基本的概念,其定义不仅关系到劳动法的适用范围,还影响到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

一、劳动关系的概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条规定,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建立的劳动用工关系。换言之,劳动关系是一种由用人单位使用劳动者劳动力而产生的法律关系。

二、劳动关系的特征

劳动关系主要具有以下特征:

人身性:

劳动关系是一种以劳动者个人为本位的权利义务关系。

依附性:

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受用人单位的支配和管理。

有偿性: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持续性:

劳动关系通常具有相对稳定的时间跨度。

三、劳动关系主体

劳动关系主体包括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用人单位:

指依法设立的用人主体,包括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个体工商户等。

劳动者:

指依法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提供劳务并领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

四、劳动关系的建立

劳动关系的建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双方自愿达成劳动合同;

劳动者具备劳动能力;

用人单位具有使用劳动力的资格。

五、劳动关系的终止

劳动关系的终止方式主要有:

合同期满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终止条件成就;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其他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

结论

劳动法对劳动关系的定义是劳动法适用的基础。明确劳动关系的特征、主体、建立和终止条件,对于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