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第37条(劳动法第37条的规定)

简介

劳动法第 37 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关于劳动者休息休假的规定。该条例规定了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包括法定节假日、年休假和病假。

多级标题

一、法定节假日

1. 规定

劳动者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的权利。法定节假日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息。

2. 具体时间

法定节假日具体时间由国务院规定。目前,我国法定节假日包括元旦 1 天、春节 3 天、清明节 1 天、劳动节 1 天、端午节 1 天、中秋节 1 天、国庆节 3 天。

二、年休假

1. 规定

劳动者连续工作满 1 年后,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年休假天数,按劳动者的工作年限确定。

2. 年休假天数

工作满 1 年不满 10 年的,年休假 5 天;工作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年休假 10 天;工作满 20 年以上的,年休假 15 天。

3. 休假时间

年休假时间由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劳动者本人意愿,统筹安排。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本人年度内安排其休假。

三、病假

1. 定义

劳动者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医疗机构诊断需要休养的,享受带薪病假。

2. 病假时长

病假时长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假证明确定。一般情况下,患普通疾病的病假不超过 6 个月;患重病或者医疗机构证明患其他疾病需要较长时间治疗的,最长期限不超过 24 个月。

3. 工资待遇

病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四、其他规定

劳动法第 37 条还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不得违法延长劳动时间,不得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节假日加班(法定情况下可以加班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