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简介
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广东省实际情况制定的,旨在规范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赔偿项目
一、财产损失赔偿
车辆维修或更换费用
医疗费用
误工费
交通费
住宿费
物品损坏或灭失费用
二、人身损害赔偿
医疗费
误工费
护理费
交通费
住宿费
营养费
残疾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
赔偿标准
一、财产损失赔偿
维修费用:按照实际维修费用赔偿。
更换费用:按照同类车辆市场价格赔偿。
其他费用:按照实际发生费用赔偿。
二、人身损害赔偿
1. 医疗费:
治疗费、检查费、药费、手术费等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
康复治疗费:按照实际发生费用赔偿。
2. 误工费:
误工时间按照受害人的实际收入计算。
误工费日工资标准为受害人事故发生前十二个月平均月工资收入。
3. 护理费:
护理时间按照受害人伤情需要,由医疗机构出具证明。
护理费日工资标准按照受害人事故发生前六个月平均月工资收入的80%计算。
4. 交通费:
往返就医交通费,按照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赔偿。
5. 住宿费:
因就医需要产生的住宿费,按照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赔偿。
6. 营养费:
营养费按照受害人伤情需要,由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按照国家规定的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7. 残疾赔偿金:
按照受害人残疾等级和年龄,参照国家标准计算。
8. 死亡赔偿金:
按照受害人生前平均收入、年龄、子女数量等因素综合计算。
9. 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受害人的伤情、致残程度、年龄等因素综合计算,一般为10,000元-100,000元。
赔偿方式
一次性赔偿
分期赔偿
其他规定
赔偿范围不包括交通肇事者自身及家庭成员的损失。
赔偿责任以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为依据。
当事人双方对赔偿金额有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