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
简介:
基层法律服务所是指为居民提供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和纠纷解决服务的法律服务机构。为了规范基层法律服务所的管理工作,保障服务效果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设立
(一)按照人口密度、经济发展情况和社会需求等因素,合理布局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设立。
(二)基层法律服务所可以设立在村级、社区级或街道级,根据需要设立分所。
(三)基层法律服务所应当配备合格的法律服务人员和必要的办公设施。
二、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职责
(一)为居民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包括代理诉讼、法律咨询、起草法律文件等。
(二)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回答法律问题、解答疑惑等。
(三)为居民提供纠纷解决服务,协助调解和调解纠纷。
(四)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五)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和解决工作。
(六)完成上级法律服务机构或政府委托的其他任务。
三、基层法律服务所的管理
(一)基层法律服务所的管理机构可以是行政管理部门、司法行政机关或工会组织等。
(二)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履行职责,指导和监督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工作。
(三)基层法律服务所应当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明确工作程序和责任分工。
(四)基层法律服务所应当定期组织培训,提高法律服务人员的业务水平。
(五)基层法律服务所应当建立健全服务质量评价制度,及时了解居民对服务的满意度和建议。
四、基层法律服务所的监督
(一)基层法律服务所的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日常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社会各界可以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议和投诉。
(三)上级法律服务机构应当定期对基层法律服务所进行督导检查,对服务质量和工作成效进行评估。
五、附则:
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请各级管理机构和基层法律服务所严格依照执行。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责任。
(以上仅为示范,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