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松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简单介绍

上海市松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简介:

上海市松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成立于2004年,是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直属机构,负责处理劳动纠纷和争议的仲裁工作。该院依法公正、高效处理各类劳动争议,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公正的仲裁服务。

多级标题:

一、机构设置

二、仲裁范围和条件

三、仲裁程序

四、仲裁裁决的效力

一、机构设置

上海市松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设有院长、副院长以及仲裁员等职位。院长经由社会选拔产生,具有较高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对仲裁工作负总责,副院长协助院长分管具体工作。仲裁员是仲裁工作的主要承办人员,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聘任,必须拥有法律专业知识并具备仲裁经验。

二、仲裁范围和条件

上海市松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负责处理劳动合同纠纷、劳动报酬纠纷、劳动保护纠纷等各类劳动争议。仲裁的条件包括当事人签订了劳动合同,发生了劳动关系争议,并已经进行过调解协商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三、仲裁程序

1. 提交申请: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均可向仲裁院递交仲裁申请书。申请书必须包含当事人的基本信息、仲裁请求、争议事实和证据等。

2. 受理和审查:仲裁院将对申请进行受理和审查,并通知对方当事人提供答辩意见和相关证据。

3. 开庭审理:仲裁院将安排开庭审理,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出庭或委托代理人出庭。仲裁员将负责主持审理、听取双方陈述和质证证据。

4. 裁决结果:仲裁裁决一般在开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作出,裁决书将用法律文书形式送达当事人。

四、仲裁裁决的效力

仲裁裁决具有与法院判决相同的效力,当事人必须履行裁决结果。如果一方当事人对裁决结果不满,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必须在作出裁决后一年内提起。

总结:

上海市松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是一所专门处理劳动争议和纠纷的仲裁机构。它依法公正地解决各类劳动纠纷,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仲裁院设有院长、副院长和仲裁员等职位,通过程序化的仲裁程序最终做出公正有效的裁决。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一方当事人对裁决结果不满,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上海市松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在劳动争议解决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