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除妨害纠纷案例民事判决书
简介:
本文是一份排除妨害纠纷案例的民事判决书,涉及原告甲方和被告乙方之间的纠纷。本案经过法庭审理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判决。以下为详细说明。
一、案由:
甲方起诉乙方,称乙方在甲方私人住宅门前违规搭建建筑物,妨碍甲方正常出入居住,请求法院判定乙方拆除违规建筑并赔偿相关损失。
二、事实认定:
经庭审、调查取证,本案事实如下:
甲方拥有位于某市的私人住宅,乙方所搭建的建筑物位于该私人住宅门前;
乙方搭建的建筑物超出了规定的限高范围,不符合相关《城市规划法》的要求;
甲方通过书面和口头形式,多次要求乙方拆除该违规建筑物,并提出赔偿要求;
乙方拒绝拆除并未赔偿甲方造成的损失。
三、法律适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公民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不得侵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七、第十五条规定,城市规划的实施单位、建筑物的设计、施工、使用单位违反规划规定搞乱城市规划秩序的,应当责令改正,并依法给予处罚。
四、判决结果:
1. 依法判决乙方拆除违规建筑物,并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完成拆除;
2. 乙方应赔偿甲方因违规建筑物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物质损失、精神损失等,合计人民币XXXX元;
3. 若乙方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未拆除违规建筑物,法院将指定强制拆除,并追究乙方违法的责任;
4. 申请执行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附则:
本判决书自作出伊始即发生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均可以在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上诉,逾期视为放弃上诉权。
以上为本案的判决结果,请各方遵守法律,履行判决。如有异议,可在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提起上诉。望各方共同维护社会安宁与公平正义。
审判长:XXX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