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计工程款违反什么法律规定(多计工程款审计定性)

## 多计工程款违反的法律规定

简介:

在工程建设领域,多计工程款的行为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它不仅损害了发包方的利益,也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本文将详细阐述多计工程款可能违反的法律规定,并对相关责任进行分析。

一、 构成违约行为

1.1 合同法:

工程款的结算通常基于双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如果承包方故意多计工程款,则构成违反合同约定,属于违约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多计工程款直接导致发包方支付了超出合同约定金额的款项,构成明显的违约行为。 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返还多计款项,并可要求承包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利息损失、管理费用等。

1.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在实际操作中,多计工程款往往体现在工程量清单的虚报、材料价格的虚高、人工费用的虚列等方面。这都直接违反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关于工程量计算、计价规则、以及结算方式的约定。

二、 构成犯罪行为 (特定情况下)

2.1 贪污罪:

如果承包方与发包方相关人员勾结,通过虚报工程量、材料数量等手段多计工程款,并将多得的款项据为己有,则可能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的贪污罪。

2.2 诈骗罪:

如果承包方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骗取发包方工程款,数额较大的,则可能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罪。 例如,承包方故意夸大工程量,编造虚假工程进度,骗取工程款等行为。

2.3 单位犯罪:

如果多计工程款的行为是由单位组织实施的,则该单位可能承担刑事责任,相关责任人员也会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三、 行政处罚

3.1 建设主管部门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建设主管部门有权对多计工程款行为进行查处,并可依法对相关责任人处以罚款、责令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

四、 民事责任

4.1 返还多计款项:

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返还多计的工程款。

4.2 赔偿损失:

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赔偿因多计工程款造成的其他损失,例如利息损失、管理费用等。

五、 证据收集的重要性

在处理多计工程款纠纷时,证据收集至关重要。发包方应保留合同文本、工程量清单、付款凭证、工程进度报告、现场照片、以及其他相关证据,以证明承包方存在多计工程款的行为。

总结:

多计工程款行为可能触犯多项法律法规,承包方将面临民事责任、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处罚。 因此,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的单位和个人都应该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诚信履约,避免发生此类违法行为。 在工程结算过程中,发包方也应加强监督和管理,防范此类风险。

多计工程款违反的法律规定**简介:**在工程建设领域,多计工程款的行为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它不仅损害了发包方的利益,也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本文将详细阐述多计工程款可能违反的法律规定,并对相关责任进行分析。**一、 构成违约行为*** **1.1 合同法:** 工程款的结算通常基于双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如果承包方故意多计工程款,则构成违反合同约定,属于违约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多计工程款直接导致发包方支付了超出合同约定金额的款项,构成明显的违约行为。 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返还多计款项,并可要求承包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利息损失、管理费用等。* **1.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在实际操作中,多计工程款往往体现在工程量清单的虚报、材料价格的虚高、人工费用的虚列等方面。这都直接违反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关于工程量计算、计价规则、以及结算方式的约定。**二、 构成犯罪行为 (特定情况下)*** **2.1 贪污罪:** 如果承包方与发包方相关人员勾结,通过虚报工程量、材料数量等手段多计工程款,并将多得的款项据为己有,则可能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的贪污罪。* **2.2 诈骗罪:** 如果承包方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骗取发包方工程款,数额较大的,则可能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罪。 例如,承包方故意夸大工程量,编造虚假工程进度,骗取工程款等行为。* **2.3 单位犯罪:** 如果多计工程款的行为是由单位组织实施的,则该单位可能承担刑事责任,相关责任人员也会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三、 行政处罚*** **3.1 建设主管部门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建设主管部门有权对多计工程款行为进行查处,并可依法对相关责任人处以罚款、责令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四、 民事责任*** **4.1 返还多计款项:** 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返还多计的工程款。* **4.2 赔偿损失:** 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赔偿因多计工程款造成的其他损失,例如利息损失、管理费用等。**五、 证据收集的重要性**在处理多计工程款纠纷时,证据收集至关重要。发包方应保留合同文本、工程量清单、付款凭证、工程进度报告、现场照片、以及其他相关证据,以证明承包方存在多计工程款的行为。**总结:**多计工程款行为可能触犯多项法律法规,承包方将面临民事责任、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处罚。 因此,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的单位和个人都应该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诚信履约,避免发生此类违法行为。 在工程结算过程中,发包方也应加强监督和管理,防范此类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