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调取证据的法律条款(新刑事诉讼法调取证据法律条款)

刑事诉讼法调取证据的法律条款

简介:

刑事诉讼法是我国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法律,其中关于调取证据的法律条款为确保案件查证真实性和公正性提供了明确的规定。本文将对刑事诉讼法中与调取证据相关的法律条款进行详细说明。

一、调取证据的途径和方法(第55条)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5条,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法调取证据:

1.传唤涉案人员、证人出庭作证;

2.搜查、扣押、查封、冻结或者扣押与案件有关的物品、文书、账户和有关金融交易信息;

3.依法向单位和个人发出调取证据的通知;

4.调取有关单位和个人以及公共机构的记录、档案、账簿、税务资料、信函、电报、其他书面材料和录音、录像资料;

5.采取其他法律允许的调取证据的措施。

二、警察搜查住所的条件(第57条)

刑事诉讼法第57条规定了警察搜查住所的条件:

1.在紧急情况下,为了防止犯罪事态扩大或者追捕正在逃亡的犯罪嫌疑人,可以立即搜查,但应当及时取得搜查令或者经检察机关核准;

2.在刑事诉讼中犯罪事实确凿、证据确实的案件中,应当依法经过搜查令或者经检察机关核准才能搜查住所。

三、检察机关和辩护人的权利和义务(第128条)

刑事诉讼法第128条明确规定了检察机关和辩护人的权利和义务:

1.检察机关和辩护人有权参加调取证据的活动,并提出质证、辩论和复议;

2.检察机关和辩护人有义务协助法院和其他有关机关查明案件的真相,并要求法院调取证据。

四、保护证人的权益(第138条)

刑事诉讼法第138条保护证人的权益,明确以下规定:

1.对于有关证人的隐私信息,法院和其他有关机关应当妥善保密;

2.证人一般应当到庭作证,但对确需调取证人的特定情况,可以采取其他方式,如视频传输技术;

3.证人到庭作证时,可以不佩带前科、报复等其他暴露身份的标志。

总结:

刑事诉讼法中对调取证据的法律条款提供了明确的规定。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调取证据,包括传唤涉案人员、证人出庭、搜查、调取相关记录等。警察搜查住所需满足一定的条件,而检察机关和辩护人有参与调取证据活动的权利和义务。此外,刑事诉讼法也保护证人的权益,确保他们的隐私和身份不被暴露。这些法律条款的存在为刑事案件的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