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最新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的信息

## 广东省最新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一、 简介为保障机动车交通事故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本标准,用于确定机动车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及标准。本标准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机动车交通事故。### 二、 赔偿项目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受害人有权获得的赔偿项目包括:

(一)医疗费

1. 医疗费根据治疗伤情实际需要合理支出,并参照当地医疗部门的医疗收费标准进行结算。 2. 医疗费的范围包括:- 医药费- 住院费- 手术费- 检查费- 治疗费- 护理费- 康复费- 交通费- 住宿费- 必要的后续治疗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 营养费

(二)误工费

1.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2.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3.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4.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三)护理费

1.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2. 护理人员的收入参照当地家政服务行业标准确定。 3. 护理期限应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4.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四)交通费

1.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2. 交通费应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证遗失的,当事人可以提供其他证据证明。

(五)住宿费

1. 住宿费按照受害人及其必要陪护人员实际支出的费用计算。 2. 住宿费应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证遗失的,当事人可以提供其他证据证明。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

1. 受害人确需住院治疗的,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七)残疾赔偿金

1.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伤残等级,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 2. 伤残等级评定,应当委托依法取得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进行。 3. 受害人因同一事故造成两种以上伤残的,对其各部位损伤造成的劳动能力分别评定等级后,进行合并,合并后的等级作为最终等级。

(八)精神损害抚慰金

1. 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受害人伤残等级或者死亡情况,参考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并综合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等情况确定。

(九)死亡赔偿金

1.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2. 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十)丧葬费

1.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丧葬费标准计算。

(十一)其他

1.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抚慰金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2.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有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等其他合理费用的,参照本标准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三、 赔偿标准

(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

最新标准以广东省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

最新标准以广东省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四、 其他1.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标准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五、 结语广东省最新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旨在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了解并熟悉该标准对于维护自身权益至关重要,建议在遇到相关问题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详细和专业的法律帮助。

广东省最新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一、 简介为保障机动车交通事故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本标准,用于确定机动车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及标准。本标准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机动车交通事故。

二、 赔偿项目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受害人有权获得的赔偿项目包括:**(一)医疗费**1. 医疗费根据治疗伤情实际需要合理支出,并参照当地医疗部门的医疗收费标准进行结算。 2. 医疗费的范围包括:- 医药费- 住院费- 手术费- 检查费- 治疗费- 护理费- 康复费- 交通费- 住宿费- 必要的后续治疗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 营养费**(二)误工费**1.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2.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3.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4.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三)护理费**1.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2. 护理人员的收入参照当地家政服务行业标准确定。 3. 护理期限应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4.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四)交通费**1.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2. 交通费应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证遗失的,当事人可以提供其他证据证明。**(五)住宿费**1. 住宿费按照受害人及其必要陪护人员实际支出的费用计算。 2. 住宿费应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证遗失的,当事人可以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六)住院伙食补助费**1. 受害人确需住院治疗的,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七)残疾赔偿金**1.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伤残等级,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 2. 伤残等级评定,应当委托依法取得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进行。 3. 受害人因同一事故造成两种以上伤残的,对其各部位损伤造成的劳动能力分别评定等级后,进行合并,合并后的等级作为最终等级。**(八)精神损害抚慰金**1. 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受害人伤残等级或者死亡情况,参考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并综合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等情况确定。**(九)死亡赔偿金**1.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2. 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十)丧葬费**1.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丧葬费标准计算。**(十一)其他**1.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抚慰金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2.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有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等其他合理费用的,参照本标准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三、 赔偿标准**(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 最新标准以广东省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 最新标准以广东省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四、 其他1.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标准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五、 结语广东省最新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旨在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了解并熟悉该标准对于维护自身权益至关重要,建议在遇到相关问题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详细和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