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违法处罚规定(北京 交通违法)

## 北京交通违法处罚规定### 简介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机动车违法行为及其处罚#### 第一节 驾驶证相关违法行为1.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

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机动车的

,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3.

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4.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5.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二节 通行规定违法行为1.

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处一百元罚款,记3分。 2.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逆行、转弯、会车的

,处一百元罚款,记3分。 3.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处二百元罚款,记12分,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4.

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

,处二百元罚款,记6分。 5.

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处一百元罚款,记3分。#### 第三节 停车和临时停车违法行为1.

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停车的

,处二百元罚款,记3分。 2.

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停车的

,处二百元罚款,记3分。 3.

在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等场所停车,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处一百元罚款,记3分。 4.

停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或者设置警示标志的

,处五十元罚款。 5.

路边临时停车,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处一百元罚款。#### 第四节 其他违法行为1.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处五十元罚款,不记分。 2.

驾驶机动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处一百元罚款,记2分。 3.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处一百元罚款,记3分。 4.

驾驶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

,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记12分,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5.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处一百元罚款,记3分。### 第二章 非机动车违法行为及其处罚#### 第一节 通行规定违法行为1.

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处五十元罚款。 2.

逆向行驶的

,处二十元罚款。 3.

违反规定载人的

,处二十元罚款。 4.

在道路上骑独轮自行车、三轮车、人力三轮车,未经批准擅自安装动力装置的

,处五十元罚款。#### 第二节 其他违法行为1.

不按规定安装号牌的

,处五十元罚款。 2.

驾驶未经国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非机动车或者已登记的非机动车经改装、拼装的

,处五十元罚款。### 第三章 行人违法行为及其处罚1.

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处警告或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2.

翻越、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的

,处警告或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3.

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的

,处警告或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第四章 法律责任对违反本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则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请注意: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处罚标准和规定请以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发布的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