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缓刑条件
简介
缓刑,是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暂缓执行刑罚,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不犯新罪,原判刑罚不再执行。
多级标题
一、定罪时判处有期徒刑
内容详细说明
判处缓刑的前提条件是犯罪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该有期徒刑的刑期在三年以下,包括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和拘役。
二、犯罪情节较轻
内容详细说明
犯罪情节较轻是指犯罪分子的行为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其主观恶性不大,犯罪后果不严重。具体表现为:
初次犯罪或者偶然犯罪;
认罪悔罪态度良好,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
有悔罪表现,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
取得被害人谅解的。
三、有悔改表现
内容详细说明
有悔改表现是指犯罪分子在被逮捕或判决之前,已经主动投案自首、真诚悔罪,并积极退赃、挽回损失。
四、没有再犯罪的危险性
内容详细说明
没有再犯罪的危险性是指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动机、性格特点、犯罪历史和社会表现等因素综合判断,认为其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不具有再次犯罪的可能性。
五、适用缓刑对社会无害
内容详细说明
适用缓刑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即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能够遵守法律法规,不从事危害社会的活动,且其缓刑考验期间的社会表现良好。
六、符合其他法定条件
内容详细说明
除了上述条件外,法律还规定了判处缓刑的其他法定条件,如:
妇女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的;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
患有严重疾病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
其他确有特殊情况需要暂缓执行刑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