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哪个部门批准(取保候审哪个部门审批)

简介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符合法定条件,经司法机关决定,在一定期限内不予羁押,但要求必须遵守特定约束条件的一种强制措施。

多级标题

一、取保候审的批准机关

1. 公安机关

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批准。

2. 人民检察院

对于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的案件,以及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批准。

3. 人民法院

对于侦查终结后移送人民法院审查起诉的案件,由受理案件的审判庭批准。

二、取保候审的条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7条规定,取保候审的条件包括:

有固定住处。

有正当职业。

无犯罪记录或者近亲属有犯罪记录但已悔改。

有可靠的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可能判处不超过三年有期徒刑。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现住地距离侦查机关较远。

其他不宜羁押的情形。

三、取保候审的程序

1. 申请

取保候审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向批准机关提出申请。

2. 审查

批准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及时审查申请人的相关情况和证据,并进行必要的调查。

3. 决定

批准机关在审查后,应当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准取保候审的决定。

四、取保候审的监督

被取保候审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以下约束条件:

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

随时接受传唤、讯问。

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遵守其他指定的条件。违反以上约束条件的,批准机关可以依法撤销取保候审,对被取保候审人员采取逮捕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