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是指在担任公职人员或者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重要职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违反法律和职务职责,以获取非法利益的行为。在处理职务犯罪案件时,律师是重要的参与者之一。为了确保案件的公正公平,我国对律师会见职务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行为进行了一系列规定。
一、律师会见职务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需申请
律师需提前向办案机关递交书面申请,申请会见指定的职务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申请应包括律师的姓名、工作单位、执业证号等基本信息,并说明会见的目的和理由。
二、律师会见需符合法定条件
律师会见职务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需符合以下法定条件:
1.案件已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阶段;
2.已立案正式起诉或已提起公诉;
3.律师已经取得相关业务律师资格,且具有会见职务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案件经验。
三、会见时间和地点的安排
办案机关应在接到律师会见申请后,及时与律师沟通确认具体会见时间和地点。会见时间和地点的安排要合理合法,方便律师与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有效的沟通。
四、会见内容和方式的规定
1.律师与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会见内容应限于案件相关问题的咨询和辩护等法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2.会见可以采取面对面交流、书信往来等方式进行,具体方式可由双方商定;
3.律师在会见过程中有权对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并听取其对案件的说明和申辩。
五、会见过程的监督和保密
会见过程中,办案机关应确保会见的顺利进行,不得阻碍律师与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正常沟通。同时,会见内容和嫌疑人或被告人的隐私应得到保密,不得公开泄露。
六、违规行为的处理
如果办案机关或律师在会见过程中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或严重失职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应的责任和处罚。
以上就是关于律师会见职务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规定。这些规定的出台,有助于保障案件的合法、公正处理,保证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同样,律师在会见过程中应严守职业道德,保持专业水准,真实客观地履行职责,为案件的审判提供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