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起诉状(同居期间子女抚养诉状)

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起诉状

一、简介:

我是原告(原告姓名),女,身份证号码为(身份证号码),住所地址为(住所地址),现就与被告(被告姓名),男,身份证号码为(身份证号码),住所地址为(住所地址),发生的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依法向法院提起起诉。

二、多级标题:

1.背景

2.诉讼请求

3.事实和理由

1)同居关系

2)子女抚养需求

3)被告不履行抚养义务

4.相关法律依据

5.证据

6.法律适用

7.其他事项

三、内容详细说明:

1.背景:

原告和被告于(日期),经双方协商同意建立同居关系,并于(日期)期间,婚后生育一子(子女姓名),现年(子女年龄)。然而,自(日期)起,原告与被告之间出现了诸多矛盾和分歧,导致同居关系破裂,对子女的抚养产生了困扰和纠纷,故本次诉讼为解决该争议而提起。

2.诉讼请求:

本案仅涉及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原告特向法院依法请求:

a)判决被告履行子女抚养义务,给予相应的抚养费;

b)判决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至子女成年;

c)判决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

3.事实和理由:

(1)同居关系:

原告和被告在持续时间为(时间)的同居关系中,共同抚养并生活过一名子女。同居期间,原告扮演了一名合格的母亲,负责照顾孩子的日常起居、教育和成长。而被告则长期以来对孩子的教育和生活没有付出足够的关心和责任。

(2)子女抚养需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未婚同居的子女父母双方均应承担子女的抚养责任,确保子女的生活、教育和成长。孩子对于双方父母的关怀和爱护是必不可少的,被告应当为子女提供稳定的经济来源,并确保孩子的基本生活需求得以满足。

(3)被告不履行抚养义务:

为确保孩子的正常成长和发展,原告曾多次要求被告履行抚养义务,提供适当的生活费用和教育资金支持。然而,被告始终未能履行抚养义务,导致原告在子女的抚养和教育方面承担更多的压力和负担。被告的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原告及子女的合法权益,故原告有必要向法院申请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保护。

4.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同居关系的双方父母均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并有权享有子女的抚养权和监护权。同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原告有权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5.证据:

原告拟于庭审阶段提交以下证据:

a)同居期间的生活照片和相关证明材料;

b)被告未履行抚养义务的相关通信记录和证据;

c)被告支付抚养费用的相关支出凭证。

6.法律适用:

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原告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履行子女抚养义务,并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用。

7.其他事项:

(1)本案仅涉及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不涉及财产分割和损害赔偿等问题;

(2)为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原告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支付合理的抚养费用,以保障子女的生活和教育。

特此起诉状。

原告:(原告姓名)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