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成为商标权主体的是(不能成为商标权主体的是什么人)

不能成为商标权主体的是

简介:

商标是指可以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识,具有法律保护的独立权利。然而,并不是所有的标识都可以成为商标的主体。本文将详细说明不能成为商标权主体的情况。

一、无区分力的标识

商标的主要功能是用于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因此,标识必须具有足够的区分力。对于缺乏足够独特性或创造性,并且不能引起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来源的特定认知的标识,将被认为是无区分力的标识,不能成为商标权主体。

二、与公共利益相冲突的标识

商标的使用应符合公共利益,不能损害公众利益或引起混淆。标识如果与公共利益相冲突,例如使用国家、政府或政治领袖的姓名、国旗、徽章等,都不能成为商标的主体。

三、具有误导性的标识

商标应当真实反映商品或服务的性质、质量或其他特征,不得误导或引起混淆。对于具有误导性的标识,如使用与实际商品或服务无关的描述性词语、虚假宣传等,都不能成为商标权主体。

四、危害公序良俗的标识

商标的使用不应违反社会公序良俗,不得含有淫秽、恶俗、暴力等不良信息。对于具有危害公序良俗的标识,无论是图形、文字还是声音标识,都不能成为商标的主体。

五、已被他人注册的标识

商标法规定,既有商业使用而且在同类商品或服务中已被他人优先注册的标识,无论在何时间、地点注册,都不能再次成为商标权主体。

六、其他不符合商标法规定的标识

商标法对商标的注册标准、程序和权利保护等方面有详细规定。除以上情况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不符合商标法的规定,也不能作为商标权主体。

综上所述,商标权主体需要具有足够的区分力、不与公共利益相冲突、不具有误导性、不危害公序良俗,并且未被他人注册。任何不符合这些条件的标识都不能成为商标权主体。商标所有人应对其标识进行审慎选择,避免出现无法注册或维护权益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