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判决书
简介:
本案是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原告小明与被告小红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纠纷,原告要求被告承担相应的责任。经过审理,法院依法作出如下判决。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19年6月1日上午9时许,在XX市XX路与XX街交叉口,被告小红驾驶车牌为XX的小轿车由北向南行驶,原告小明驾驶车牌为XX的摩托车由东向西行驶,在交叉口发生碰撞事故。
二、事故责任的认定
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及现场勘验笔录,经法庭认定,事故责任主要由被告小红承担。
1. 被告小红未保持足够安全车距,不能及时发现原告小明的行驶情况,造成交通事故。
三、损失赔偿
根据事故认定及被告小红的过错程度,经法庭评估,判决如下:
1. 依法判定被告小红承担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并应承担全部事故产生的损害赔偿责任。
2. 被告小红应赔偿原告小明的医疗费、车辆修理费及相关维修费用,共计5000元人民币。
四、本判决的生效及执行
本判决自宣判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被告小红应在法定期限内履行判决,支付赔偿款5000元人民币给原告小明。
五、附则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对此案没有上诉权。本判决关于执行的问题,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附:相关证据材料
1. 交通事故认定书
2. 现场勘验笔录
3. 医疗费用票据
4. 车辆修理费票据
判决人:XX法院XX审判长
日期: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