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遗嘱继承】
简介:
民法典是我国民事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遗嘱继承的规定也是十分重要的。遗嘱继承作为一种个人意愿主导的继承方式,为广大人民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和便利。本文将详细介绍民法典中关于遗嘱继承的相关规定。
一、遗嘱继承的定义
遗嘱继承是指逝者在生前根据法律规定,以书面形式表达遗愿,确认继承人身份以及财产分配等事项的继承方式。继承人将根据遗嘱的要求来继承逝者的遗产,并履行基于遗嘱所约定的义务。
二、遗嘱的形式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遗嘱必须以书面形式,并有遗嘱人亲笔签名或者指印。同时,必须由两个或以上的目击人在场,在遗嘱上签字。
三、遗嘱的效力
遗嘱自遗嘱人死亡时生效,继承人应遵循其所载明的继承计划和约定。但是,如果遗嘱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社会公序良俗,遗嘱将被视为无效。同时,被剥夺法定继承权的继承人可以对遗嘱进行异议,要求法院进行裁决。
四、遗嘱的撤销和变更
遗嘱人可以在生前随时撤销或者变更遗嘱的内容。撤销或者变更遗嘱应采用与制作遗嘱相同的形式,并应当明确表示对原遗嘱的撤销或者变更意愿。
五、遗嘱继承的限制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遗嘱继承存在一定的限制。未成年人和遗嘱人的监护人不得为遗嘱的目击人,否则遗嘱视为无效。另外,被法院判决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被剥夺公民权利的人亦无资格成为遗嘱的继承人。
六、未立遗嘱的继承
如果逝者未立遗嘱或者遗嘱无效,适用民法典的继承规定。根据法律规定,配偶、子女等法定继承人将按照一定的继承顺序继承逝者的遗产。
结语:
遗嘱继承是我国民法典中的重要内容,为个人提供了灵活多样的继承方式。但是,遗嘱的制作要严格遵守民法典的规定,遵循合法性和有效性的原则。同时,继承人在执行遗嘱约定时也需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以确保遗产的合法继承和合理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