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判决书(劳动仲裁判决书下来了公司不给钱)

劳动仲裁判决书

简介:

劳动仲裁判决书是由劳动仲裁委员会根据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结果作出的裁决文件。它对劳动争议的处理提供了公正、公平、合法的参考标准,保障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益。

多级标题:

一、案件概况

二、争议事实

三、法律依据

四、仲裁裁决

五、结论

内容详细说明:

一、案件概况

本案为劳动仲裁案,原告为李某,被告为某公司。该案涉及原告李某工资拖欠问题。

二、争议事实

1. 李某于2019年1月1日起在某公司担任销售经理工作,合同约定薪资为每月8000元。

2. 自2020年5月起,李某发现其工资每月未能按时支付,并向公司提出了多次催讨。

3. 公司方面回应称由于业务经营困难,暂时无法支付工资,但承诺将尽快解决问题。

4. 经过协商无果后,李某决定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

三、法律依据

1.《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劳动者有权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获得劳动报酬。

2.《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有权要求支付其工资报酬。

四、仲裁裁决

綜上所述,劳动仲裁委员会在审理本案后认为,李某与某公司之间存在劳动争议,原告李某有权按照劳动合同约定获得工资报酬。而被告某公司未按时支付工资,且未能提供正当的合理理由,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因此,仲裁委员会决定支持李某的仲裁请求,被告某公司应支付李某拖欠的工资共计2万元。

五、结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审理结果,被告某公司应支付原告李某2万元的工资报酬。同时,双方应遵守劳动法规定,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公平。劳动仲裁判决书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具有强制力。